第54章 建章立制
他放下手,目光从张振国移到林晓身上,
林晓站在桌边,手里攥著那几张刚写完的规章草案,指节泛白。
沈维桢语速不快但清楚:
林晓翻开笔记本记着,笔尖压过纸面沙沙响。
重大刑事案件,包括强奸、杀人、抢劫致重伤、聚众斗殴致人重伤,一律上报给我,由我核准后执行。
治安部招聘的人员由指挥部派教官做岗前培训。
张建军师傅任宣传部部长,他可以自行招募懂设备、会播音的人员,名单报行政部备案。
沈维桢说完,端起搪瓷缸喝了一口水,等林晓写完最后一个字才继续开口:
沈维桢听完没有犹豫:
沈维桢又拿起那叠规章草案翻了翻,翻到最后一页时停住了,手指在纸面上轻轻敲了两下。
林晓接过那叠纸,低下头,把最后那页重读了一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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纸上的字是沈维桢亲自写的,墨迹已经干透了,但每一笔都透著不容更改的分量。
下午两点,张守义、赵国强、刘文林、周秀兰四个人坐在应急管理局大楼一楼一间临时腾出来的会议室里。
桌子是两张办公桌拼在一起的,铺着旧报纸,四个人围着坐,对面坐着沈维桢和林晓。
张守义点头。
楼长没有处罚权,遇到问题按规章逐级上报。
楼长的职责在公告栏公示,住户对楼长工作有意见的,可以向行政部反映,由行政部核实后处理。
任期暂定三个月,三个月后视情况调整。
干得好的,可以连任。
干得不好的,行政部有权撤换。
四个人都没说话。
沈维桢看向林晓,林晓从公文包里取出一份文件,双手递给沈维桢。
沈维桢接过来展开,走到会议桌的另一头把文件平铺在桌面上。
四张纸,标题是《惠东区幸存者管理条例》,底下盖著鲜红的行政委员会公章。
沈维桢站在桌边,看着上面的文字,一字一句念了出来。
沈维桢念完最后一条,把文件往桌子中央推了推:&34;正式版本。
今天开始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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